2025年第10號
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 消防救援局關于對
消防安全標志不再實施強制性
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消防安全標志(屬于避難逃生產品類別)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,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。
特此公告。
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 消防救援局
2025年2月25日
需要注意的是,本次取消強制性認證的是消防安全標志,如蓄光消防安全標志,而同屬避難逃生產品類別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產品、逃生產品等仍然需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。